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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实施国家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等服务业相关政策,研究出台我省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2%。

  推进厦门、福州鼓楼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厦门、福州、泉州的现代物流、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重点物流节点城市、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引导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发展软件服务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动漫游戏产业,培育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企业。

  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统筹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和公用设施建设。加快信息技术服务推广运用,实施物联网“129工程”,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业、软件设计业和云计算产业。

  加快旅游、社区服务等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突出“海峡旅游”品牌,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开发,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五)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制定实施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以创意设计为龙头,重点发展工业设计、软件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时尚设计等领域。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创意产业基地(园区)做大做强,促进一批重点创意企业发展壮大。

  围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闽台区域特色文化,加快建立海峡两岸创意产业合作中心,推动闽台合作开发动漫动画游戏、广播影视、图书出版、民俗文化产品及工艺(美术)品等创意产(作)品。

  力争到2015年,全省拥有省级创意产业基地(园区)10个,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省级重点创意企业10家以上,总体发展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六)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坚持用发展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加快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提升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

  突出发展畜牧、园艺、林竹、水产业等特色产业,提升水产品、茶叶等十大重点特色农产品品质和档次。实施农业标准化,发展品牌农业,推进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以及产地标识认证制度。

  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壮大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力争到2015年,全省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达到20%,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家。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农业“五新”推广示范“三个一”工程,推动“五新”融入生产、储存、加工、流通各环节。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

  (七)推进闽台产业对接。抓住两岸签订ECFA的机遇,加强相关政策的辅导、运用和跟踪,率先落实早收清单和有关内容,促进闽台产业对接先行先试。制定闽台产业合作布局规划,在电子、石化、装备、汽车、钢铁、新兴产业、农业、创意产业、服务业等领域,细化合作对象和具体项目,分行业推进产业对接。充分发挥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等产业对接金融支撑作用,鼓励更多台湾金融机构进驻福建。加强闽台港口对接和对台贸易中心建设,吸引更多货源通过我省对台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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