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0]25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的《关于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是在新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根本出路,是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从调整需求结构、供给结构、生产要素结构入手,积极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善民生,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紧紧围绕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敢为人先、敢于担当,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证和强大动力。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以及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现就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提升壮大先进制造业中的三大主导产业。抓紧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实施方案,加快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突出先进制造业中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以延伸产业链,推进企业集聚为重点,着力建设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打造大基地,5年内形成一批百亿企业和若干千亿产业集群,争取三大主导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09年的34.6%提高到40%以上。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推动由加工制造为主向集研发、生产、服务、应用为一体转化,逐步建成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对全省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保持在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