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通知
(冀卫妇〔2010〕2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妇幼保健中心:
推广科学的婴幼儿喂养知识,是《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确定的一项事关祖国未来的重要工作。今年9月20日召开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首脑会议,提出了《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全球战略》,将改善儿童营养确定为全球战略的关键要素。今年3月份,国家卫生部妇社司、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和WHO儿童卫生合作中心启动了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项目,石家庄市、河间市、清苑县、昌黎县被列为国家项目市、县。为扩大项目覆盖面,我省在国家级项目市县的基础上,又确定了唐山市、承德市以及鹿泉市、卢龙县等23个省级项目市、县,组织开展了抽样调查、专业培训和健康教育,推动了婴幼儿喂养知识的普及。为进一步推广婴幼儿喂养知识,使更多的婴幼儿尽早受益,现就做好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项目营养干预工作
根据《河北省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方案》)有关要求,在河间、清苑、昌黎三个国家级项目县,每县选择50个6-24个月龄的婴幼儿,免费发放卫生部指定营养包进行营养干预3个月。同时,将免费发放营养包扩大到21个省级项目县,每县选择30个6-24个月龄的婴幼儿进行营养干预3个月。干预后6个月进行追踪随访,进行体检和血红蛋白测定,观察干预效果。具体发放和追踪随访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省妇幼保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展婴幼儿科学喂养试点工作
在石家庄、唐山、承德、秦皇岛、保定市所辖区、县全面开展婴幼儿科学喂养试点工作,按照《项目方案》精神,通过专业培训、健康教育、营养素补充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婴幼儿喂养,合理添加辅食,保障婴幼儿营养,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提高健康水平。有关专业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儿童贫血患病率、0-6个月母乳喂养率等完成指标要达到《项目方案》要求。
试点市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广泛利用妈妈课堂、家长学校以及健康体检等机会,对适龄婴幼儿家长及育龄妇女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大力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与营养的相关知识。试点市妇幼保健院要设立婴幼儿喂养咨询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由专业技术人员解答群众咨询。要在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婴幼儿喂养咨询门诊,对目标人群的喂养及营养进行专业的宣传,为婴幼儿家长、养护人提供辅食添加知识咨询服务。按照卫生部项目要求,在家长、养护人知情同意和自愿的前提下,推广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指定的项目营养包,使婴幼儿便捷、全面地获得所需营养,促进生长发育。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广项目成功做法,大力普及婴幼儿喂养知识,提高婴幼儿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