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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3.加强计量基础建设。计量技术机构要重点做好与食品、环境、医疗、生物安全有关领域的计量器具量值比对工作。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为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节能行业提供计量服务,推广供热计量器具的使用,建立完善的计量检定体系。广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
  4.大力提升检测水平。市质监局要把提升检测水平作为质量提升工作的重点,整顿检测机构,加强检测管理,规范检测行为,切实提升检测工作的管理水平、检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建设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协作平台。
  (四)全面提升企业质量意识
  企业是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主体,质量工作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企业必须面向市场,树立全新的质量提升理念,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尤其是在“三都五城”建设中,要强化质量意识、服务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快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福全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勇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程 旭 市质监局副局长
  庞喜忱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郑永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殷旭东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于 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孙鸣镝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宗海 市农委副主任
  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绍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利峰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活动办),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程旭(兼)。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点活动。要深入查找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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