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0〕14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撤销本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本溪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本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于兆旭 市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廖家斌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督察员
樊增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孟宪刚 市总工会副主席
宋洪斌 市国资委工会主席
陈广源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王列群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马艳红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梁雅丽 市卫生局工会主席
边久孚 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 敏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董雪峰 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