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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的决定
(辽政发〔2010〕3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各地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全省涌现出一批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经营理念强、诚信管理制度健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取得较高社会认知度和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为了进一步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整体竞争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省政府决定,授予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等105户企业“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守诚信承诺,做行业诚信楷模。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企业向受表彰的企业学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争创“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四零九工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抚顺分公司

  辽宁汤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重工集团公司

  沈阳天久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东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华铁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

  沈阳市新华书店

  沈阳天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沈阳安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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