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技术监督培训教育学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10〕54号)
市技术监督培训教育学会:
你学会《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1、你学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面向社会开展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操作、安装、维修保养作业人员业务培训,其收费标准可自主确定或与委托人协商议定,但不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你学会开展上述有偿业务培训,必须坚持委托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培训收费。
3、你学会接此复函后,要到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并凭《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领购和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4、上述培训收费须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项目、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监督。
5、此复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一个月申报。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训收费备案表
单位名称 | 哈尔滨市技术监督培训教育学会 | 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民街65号 |
收费资质(资质名称及证书号) | 社证字第0591号、黑地税字:230103793058375号、收费许可证号:0200310120487 |
联系人 | 王彦丽 | 电话 | 13351109970 |
培训项目 | 培训课时 | 收费标准(元/课时) | 收费金额(元/人.期) |
理论 | 实际操作 | 理论 | 实际操作 |
特业培训 | | | | | |
1、操作人员培训 | 48 | 24 | 6 | 8.5 | 492元(含理论课288元,实际操作204元) |
2、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培训 | 64 | 24 | 6 | 8.5 | 588元(含理论课384元,实际操作2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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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物价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