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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依托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每年每县培训50人,37个示范县每年总计培训1850人。依托省农业科技推广资金,为非示范县每年每县培训50人左右,30个县(市、区)每年总计培训1500人左右。利用三年时间,为全省8968个村,每村至少培养一名村级农民技术员。
  三、培训对象
  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学历以上,有较强的科技意识,有热心为农民服务意愿的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等。
  四、培训内容
  (一)现代农业新技术
  1、五大粮食作物科技高产攻关十二项技术;
  2、农业标准化栽培技术与集成配套栽培技术;
  3、当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4、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
  (二)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1、现代农技推广的基本方法、途径和技巧;
  2、如何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技推广。
  (三)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
  1、互联网应用与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
  2、利用网络了解农产品市场、开展网络销售。
  (四)农业农村政策法规
  1、近几年国家出台的农业农村政策;
  2、如何依靠法律维护农民正当权益。
  五、培训方法
  (一)培训方式。由农业职业院校、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培训机构具体承担教学任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参观考察、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互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
  (二)培训时间。集中培训应选在农闲时间,生产实践应选在相应的农时季节,培训时间建议为5天,4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25时(现代农业新技术16学时、现代农技推广服务3学时、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3学时、农业政策法规3学时),实践操作与参观考察15学时。
  (三)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根据四个培训模块内容,针对所承担任务县的不同产业特点,编写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或资料。
  (四)培训教师。培训教师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专家、教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本单位师资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相关人员为培训教师。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结合不同培训模块分阶段进行考试考核,采取理论水平测试与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笔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考察报告完成情况与交流发言情况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简单、易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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