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黑农委函〔2010〕406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64号)和《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0]30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10年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指导能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0年,全省示范县37个,每县100人,总计培训3700人,其中重点班每县3人,合计111人;普通班每县97人,合计3589人。
二、培训对象
普通班学员,原则上从没有参加过2009年省统一组织的示范县培训的县乡两级从事种植业的农技人员(主导产业中有畜牧、水产及其它行业的除外)中遴选,如数量不够,再从参加过2009年省统一培训的人员中补充。个别县(市、区)如从事种植业农技人员总数不足100人,也可选择农民技术员或农民科技示范户参加培训。重点班学员,原则上从参加过2009年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的人员中遴选,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农技人员。
三、培训机构
2010年培训任务由10个培训机构承担,分别为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省农科教结合培训中心、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省农委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省齐齐哈尔农机校、省机电工程学校、大兴安岭地区农广校、鸡西市农广校、甘南兴十四村。
四、培训时间
普通班培训时间为5天,重点班培训时间为15天,整个培训任务于201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培训内容
培训机构要按照农业部《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大纲》和《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大纲》要求,围绕规定的教学模块和学时以及所承担任务示范县的主导产业,科学合理设计教学计划,突出农业技术方面的培训。由于部分参训人员去年已经参加过培训,因此,各培训机构要对去年教学计划重新进行调整,并征求当地意见后实施。
六、培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