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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汽车出口资质的通知


  八、申报时间。请企业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附件1、2的电子版)报送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机电进出口处。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 85163079 杜磊 65281696

  邮箱:jdc@bjcoc.gov.cn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汽车企业申请表

  附件2:企业国内产销及出口情况表

  附件1:
  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汽车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申报类别

(包括:乘用车(不含轿车)、轿车、大中型客车、载货车、低速汽车)

 

企业海关代码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是否具有底盘生产资格

 

企业性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告文号

 

是否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下一年度授权出口经营企业名单

1

企业名称

 

海关代码

 

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2

企业名称

 

海关代码

 

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3

企业名称

 

海关代码

 

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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