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0〕66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有关单位工作职能调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职责通知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项文件的公开审查及网上政务信息公开,负责维护和更新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不断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收费、价格公开工作。
市经信委(国资委):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和运行情况的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发展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依法指导、监管市本级国有资产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校务公开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警务公开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办理对行政监察对象在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工作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投诉。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乡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的综合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财务公开工作,会同物价部门负责审核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收费依据,监督行政许可收费公开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公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公开工作。
市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管理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地方水利、防汛抗旱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医务公开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全市财务公开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公开;依法对规模较大的公益性项目招投标(采购)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