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加强农村生态建设。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石漠化综合治理、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带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工程建设。2010年植树造林250万亩,封山育林340万亩。进一步抓好低产林改造,扩大改造规模(省林业局)。参照国家标准,提高属集体林的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省林业局)。抓好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选择重点园区纳入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范围(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大力增加森林碳汇(省林业局)。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洁小流域建设。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积极开展农村生态水系整治和修复(省水利厅)。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继续实施农资主推公告制度,引导农民选用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资产品。推广科学施肥和用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使用率(省环保厅、省农业厅)。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继续推进整县整乡村庄环境整治试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持开展生态市(州)、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省环保厅)。
四、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
18、提高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深入开展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连线连片创建文明新村(省委宣传部)。大力开展送戏下乡、送书下乡活动,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加大对农业广播电视节目的扶持力度,稳步推进全省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无线覆盖工程,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省广电局)。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教师培训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搞好农村地区妇幼卫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加强农村食品和药品监管(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筹规划,整合农、林、水、卫生等血防专项资金,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血防综合治理(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计划生育惠民计划,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和创新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做好农村各项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省人口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