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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10]1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


  13、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逐步推进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启动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和长江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建设;继续实施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应急工程和荆江、杜家台、华阳河分蓄洪区应急工程建设,切实提高防洪能力。全面完成纳入国家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末级渠系建设。适时启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中小泵站更新改造。开展丹江库区、长江中上游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启动武汉市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咸宁淦河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民办公助、“小农水”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14、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以国土整治规划为龙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2010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改造低丘岗地5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75万亩。启动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15、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充分发挥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作用,加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力度,提升我省优势产业的科技水平和竞争能力(省科技厅)。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县乡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继续支持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创新岗位结构,加快成果转化(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水稻、马铃薯、油菜、棉花、畜禽、水产、茶叶、油茶做好新品种的选育审定工作,推动种业企业加快并购和产业整合,加强与科研单位联合,推进新品种产业化,不断提高我省种业竞争力(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省农科院)。组织实施各项“三农”科技工程。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组织,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油菜收割等农机作业,扩大万亩全程机械化试点范围。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队发展,促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加快发展农机工业。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省农业厅)。

  16、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等扶持政策,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加大力度建设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省粮食局、省农业厅、省商务厅)。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积极探索将淡水产品拓展为期货交易品种(湖北证监局)。发展会展经济,支持农产品营销。全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建立健全农产品信息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省农业厅、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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