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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三)脱贫奔小康试点县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业、院校等单位定点帮扶力度。今年内召开四次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交流经验,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初步安排:3月召开第一次会议,检查交流和研究部署省直机关、驻鄂军队、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试点县市的工作;4月召开第二次会议,现场参观检查和部署特色产业、旅游开发工作;6月召开第三次会议,现场参观检查和部署村庄整治与基础建设工作;9月召开第四次会议,现场参观检查和部署小流域治理与土地整理工作。

  (四)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

  采取上下结合、部门支持、工作推动、检查督办的方式,有效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今年内每季度召开一次试点乡镇工作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检查指导和部署工作。初步安排:4月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工作汇报,检查前段工作,部署今年后几个月工作;6月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听取部分县(市、区)和试点乡镇工作汇报,检查落实和研究部署推进试点乡镇产业发展工作;10月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听取部分县(市、区)和试点乡镇工作汇报,检查落实和研究部署推进试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工作;12月召开第四次工作会议,听取部分县(市、区)和试点乡镇工作汇报,总结全年工作,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年中,开展两次学习交流活动,组织试点乡镇相互观摩、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年底前,组织市(州)农办(新农办)对各县(市、区)推进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一)支持仙洪试验区的有关政策

  (1)省级财政对今年调整和完善分税制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给县市,其中25%用于新农村建设,建立专帐,专款专用。(2)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继续在仙桃、洪湖、监利三市县各支持兴建一个秸秆气化项目。加快仙桃市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试点工程建设。争取中央支持,建设洪湖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大型秸秆沼气和监利县荒湖农场大型秸秆沼气工程建设。(3)省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继续推进仙洪试验区“万村千乡”超市和农家店、农资综合服务社和邮政三农服务站等建设,繁荣农村商贸物流。发挥好县级配送中心、农家店、农产品批发市场、乡村级信息服务站点的作用,利用好省内速递物流快速网专线。(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支持试验区三市县发展“农家乐”,尽快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业。(5)省发展改革、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试验区23个乡镇各兴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垃圾处理厂。加快已定项目的建设力度,抓好其他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6)省环保部门继续支持仙洪试验区21个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村建设。(7)省农业部门继续加大试验区“一建三改”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沼气入户率。(8)省林业部门支持三市县实施低产林改造。(9)省水利、财政等部门继续加大对试验区水利干渠、支渠整治工程和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10)省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快试验区通乡通村公路建设。(11)省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进一步抓好试验区3个试点中心镇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对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园区内重点企业贷款提供政策性担保。(12)省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继续加大对试验区30个比较偏远、相对困难村的村庄环境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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