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区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10〕100号 2010年9月26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和考场管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质量和声誉,同时进一步深化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和学校日常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全区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关注程度高,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进行高科技作弊现象日趋严重,作弊产品不断翻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对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组织管理、招生秩序等都构成了严重威胁。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场管理十分重视。2009年,国家正式启动援助建设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利用数据通讯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建立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安全、可信、实时、高效的数字化、信息化国家教育考试指挥、管理、监控体系。该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到各考点学校五级试卷保密室、考场、考务办公室以及考点学校周边环境的局域或远程网络电子监控,从技术层面上有效防止试题安全保密责任事故和考场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于提升我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系统同时将成为我区各考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日常教学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该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抓好落实,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系统项目建设规范工作
国家教育考试是政府行为,建设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确保各类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政府要领导、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全区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的考点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要以教育部和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为基础,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确定考点和考场,制订切实可行的系统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各考点学校要积极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以外扩展功能的开发和应用,统筹安排和使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网上巡查指挥系统。各地区要合理整合和利用已有的系统和资源,充分利用本地区既有设备和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系统在国家教育考试、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