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办促销活动,营造消费氛围
鼓励大洋百货、银座商城、新世纪地下商城、家乐园购物广场、辰光超市等夜经济主体,夏季自19时(冬季18时)在门前设立夜卖场,有序举办夜间酬宾、打折、促销、返利等常态化让利活动,吸引市民消费,营造夜经济氛围。
(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夜间生活
1.鼓励和引导图书大厦、新华书店、影乐城以及歌舞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营业时间延长至或超过22时,积极引导和刺激晚间文化娱乐消费。
2.充分利用新世纪广场、历史文化公园、开元寺公园、达活泉公园、紫金公园、体育馆广场、科技文化广场、七里河湖心岛等休闲场所,开展各具特色的经常性夜间文艺演出、节日庆典演出、社区居民健身娱乐等活动,让城市夜文化活起来。
3.鼓励和引导市体育馆积极争办各类体育赛事和展览活动;鼓励各类学校体育馆逐步向全社会开放,进一步丰富市民文体生活,打造城市夜文化独特风景线,提高城市生活品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推动我市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邢台市发展夜经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市长任组长,商务、城管、规划、财政、宣传、建设、地税、发改、公安、交通、教育、体育、工商、卫生、食药监、金融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环保、物价、电力、水业、煤气热力及桥西区、桥东区、邢台县、开发区和七里河新区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安排部署、督导协调夜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夜经济工作的推动实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桥西区、桥东区、开发区、七里河新区和邢台县(以下简称“四区一县”)作为夜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主动服务,抓实做好。按照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加快建设一批夜消费特色街区、夜市等项目。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积极举办各类主题购物、餐饮消费活动,刺激拉动夜间消费。
市商务部门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督导“四区一县”抓好特色街区的夜间消费、建设和培育工作;要积极落实省工作要求,争取省专项资金支持;要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为特色街区建设、夜经济发展服好务、把好关;要注意了解和把握夜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