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邢政〔2010〕21号)
桥西区、桥东区、邢台县人民政府,开发区、七里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夜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进一步丰富市民夜生活,促进夜间消费,推动夜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特色街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夜间消费为重点,以延长夜间营业时间、规范夜间消费市场为手段,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激励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活动,逐步培育市民夜间消费习惯,不断丰富市民夜生活,打造独具特色、健康时尚、业态多元的邢台夜经济。
二、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至2014年底,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0亿元,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每年多增3-5个百分点,夜经济零售总额占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搭建包括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夜经济载体4-6个。
三、工作重点
(一)延长营业时间,促进夜间消费
鼓励和引导商贸服务企业,根据夜间消费特点,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调整经营结构和促销手段,繁荣夜间消费市场,形成业态丰富、功能齐全、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夜间消费格局,满足不同层次夜间休闲购物需求。
1.鼓励天天便利、福美多、永和豆浆、加州牛肉面、德克士、肯德基等连锁店实行24小时营业。
2.引导大洋百货、银座商城、辰光超市、家乐园购物广场等大型商贸企业和邢州、金能、民俗园、辰光、新光、起源小厨、天桥庄园、光真楼等餐饮企业,将营业时间逐步延长至22时,形成消费链条,进而影响和带动步步登高、三剑茶社、上岛咖啡、嘉年华等休闲、娱乐、保健行业经营场所相应延长营业时间,方便市民夜间消费。
(二)发展特色街区,繁荣夜间市场
紧密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以及不损坏道路、广场和现有设施”的原则,分期分批打造购物、餐饮、酒吧、休闲娱乐等特色街区,进一步繁荣夜间消费市场,满足不同消费群体消费需求。特色街区要有鲜明的经营特色,同类商品或服务要高度聚集,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