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建设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当地情况和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村、乡镇垃圾收集站(点)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距离城区较远的乡镇,可根据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规划建设区域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服务周边区域。
(二)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的特点,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源头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对可氧化的有机垃圾实行就地集中堆肥处理;对不能氧化的塑料、玻璃、泡沫等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处理;对建筑垃圾要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医疗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存放,由县市区医疗废弃物中心统一运输处理。
(三)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营体系。县市区抓紧建立城乡一体的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营体系。村组保洁是基础,要以村为单位组建卫生保洁队伍,负责将村、组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是关键,要建立乡镇环卫队伍,负责将村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站(点);运输处理是重点,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环卫公司,统一使用压缩式垃圾车和垃圾清运车,负责到乡镇转运生活垃圾至县市区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乡镇成立环卫公司,负责统一收集辖区内村庄和集镇的生活垃圾,并转运至县市区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切实抓好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的运营管理。建立村、乡镇、县市区三级保洁环卫队伍,健全管理机制。村、组应配备保洁员,人数根据村庄大小和工作任务确定,负责房前屋后、村道、沟渠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日产日清。要制定保洁制度和村规民约,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卫生保洁责任制。县市区和乡镇要建立稳定的环卫队伍,实行公司制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制定完善保洁环卫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全力保障安全稳定运行。各县市区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集处理费征收办法,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后要全额用于垃圾收集处理,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补贴。
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