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年审结束后,各市、州商务局要对所辖区、县(市)“酒类许可证”的年审情况进行统计,于次年1月31日前报省厅。
联系人:田 勇 罗国平
电话:83236337 83220344
传真:83224675 83223610
邮箱:jgc999@163.com
附件:1.酒类经营企业年审登记表
2.酒类经营企业销售统计表
3.各市(州)发(审)“酒类许可证”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酒类经营企业年审登记表
( 年度)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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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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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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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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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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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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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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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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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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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受到何种处罚、有无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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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主管部门
年度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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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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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
| 年 月 日
| 归档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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