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建城市要对既有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列出改造项目计划清单,建立台帐,并确定完成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所有改造项目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1、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武汉市和宜昌市不低于80%,襄樊市和黄石市不低于60%。公园、广场、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盲道和行进盲道,严格控制行进盲道实施范围和宽度。(由建设、城管部门负责)。
2、城市道路主要路口的人行横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
3、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大中型商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率武汉市和宜昌市不低于80%,襄樊市和黄石市不低于60%(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卫生、城管、园林、商务、交通部门负责)。
4、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武汉市和宜昌市不低于60%,襄樊市和黄石市不低于40%(由旅游、邮政、电信、银行、环卫部门负责)。
5、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率武汉市和宜昌市不低于70%,襄樊市和黄石市不低于50%(由文化、科技、体育、教育部门负责)。
6、中小学、托幼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武汉市和宜昌市不低于30%,襄樊市和黄石市不低于20%(由教育部门负责)。
7、已建轨道交通、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应进行无障碍改造。飞机、地铁、轻轨车辆、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电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适应残疾人的需要(由建设、民航、铁路、交通部门负责)。
8、已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由民政、残联、老龄部门负责)。
9、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武汉市和宜昌市不低于60%,襄樊市和黄石市不低于40%,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武汉市和宜昌市不低于80%,襄樊市和黄石市不低于60%(由建设、房地产部门负责)。
10、信息、广电部门要采取措施推进城市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步伐(由信息产业、广播电视部门负责)。
(1)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