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选题及评选办法待教育部下文后另行通知。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1、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本届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甲组为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的学生。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3、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关教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本届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
具体要求,均按照附件3中《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设有艺术院、系的艺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甲组的演出),各校必须严把资格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参赛资格。
2、各校分项报省的节目和作品的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将根据艺术节的开展情况另文通知。我省选送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2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22幅(件)艺术作品均在本届艺术节省级集中比赛中产生。
3、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上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不同项目的节目须按项目分别制作光盘。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形式、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的名称。
4、艺术作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创作者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所在院校、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我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