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派出企业的通知
(鄂政办函〔2010〕26号)
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省属国有出资企业监督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省属国有出资企业外派监事会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派驻三环集团公司、湖北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省国有企业第二监事会派驻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公司、湖北省投资公司;
三、省国有企业第三监事会派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湖北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省国有企业第四监事会派驻湖北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