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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帮扶随县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帮扶随县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
(鄂办文〔2010〕40号)


随州市、随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支持随县建设与发展的指示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省直相关部门对口帮扶随县工作,加快随县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步伐,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对口帮扶随县建设与发展工作

  新随县于2009年7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面积5673平方公里,辖19个镇、2个风景区管委会,总人口98.14万人,具有丰富的农业、森林、矿产和旅游资源,但是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开放开发程度以及财政收入仍然偏低,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随县的建设和发展,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对支持帮扶随县提出明确要求,相关领导同志多次就支持随县建设与发展工作召开协调会和专题会,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形成了《关于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省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0〕第3号)和《关于研究支持随县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会议纪要》(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第13号)。

  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支持随县建设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对口帮扶机制,采取有力帮扶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地支持随县建设与发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支持随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对口帮扶随县建设与发展的重点

  随县要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对口帮扶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设施明显改善,县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以县城为中心的交通路网初步形成,将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省级经济开发区,使随县农业产业水平明显提高,工业产业特色鲜明,旅游产业初具规模,县域经济实力逐步增强,财政状况逐步改善,城镇化率逐步提高,基础设施逐步完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实现上述目标,省直有关部门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对随县开展对口帮扶:

  (一)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帮助随县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县城的水、电、路、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以县城为中心的交通路网建设、旅游及通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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