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组织协调制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政策、重大科技项目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参与交通行业无线电通信管理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广州电子口岸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参与调查处理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12.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广州地区交通战备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交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市交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监管企业的工作任务,提出党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
2.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监管企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纪律检查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监管企业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的市管干部。
4.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监管企业的统一战线工作。
5.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6.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委、市交通工委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工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组织协调市交委、市交通工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市交委、市交通工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承担文秘、会务、办文、督办、档案、保密、机要、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地方志、年鉴、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承担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交通规划的研究;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组织编制近期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计划,并承担计划的协调申报和检查监督工作;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清理整顿收费站和公路、城市道路收费管理及联网收费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