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资补助标准
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定额补助13万元/局所,用于土建和装修;省安排配套补助资金5万元/局所,不足部分由市、县负责筹措解决。
六、分工和职责
(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并与省财政厅、环保厅、国土厅、住建厅等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省邮政管理局负责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审核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布点、数量,指导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的指导;省邮政公司就有关设备投入和后期运营管理做好准备;省财政厅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省环保厅、国土厅、住建厅协调做好环保、土地、规划等方面的工作。
(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邮政局以及财政、环保、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全面负责本市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主要有项目审批、计划管理、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等。
七、项目业主
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业主为省邮政公司,县(市、区)邮政局可作执行业主。
八、前期工作及投资申报
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可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或补建方案(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区市发改委负责审批,抄报省发改委、省邮政管理局备案。
项目可研报告(补建方案)应包括每个补建局所的地点、规模、标准、投资及来源、实施时限等内容。市发改委批复的前置条件,主要包括土地、环保、规划部门的支持意见、已落实的资金筹措意见等。
九、计划管理
设区市发改委将年度资金补助申请计划上报省发改委,抄报省邮政管理局,并附可研报告批复文件。省发改委根据省邮政管理局的审查意见,经平衡后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资金补助申请计划。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及时下达我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项目投资计划。
十、建设管理
项目业主根据空白乡镇邮政局所项目批复的投资计划及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要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