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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鄂政函〔2010〕1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教育部同意,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湖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中医药大学由省人民政府主办,归口省教育厅管理。

  二、湖北中医药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到2015年控制在12000人以内。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教育厅要加强对湖北中医药大学的管理,指导学校制定好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支持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湖北中医药大学的支持力度。湖北中医药大学要突出办学特色,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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