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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10〕1559号)


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

  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0〕235号)要求,为搞好我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家会诊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以省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为核心,成立省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占利,副组长左文兵、甄军民、尹培奇。办公室设在省煤管局安全管理处。

  二、会诊范围

  全省30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名单附后)。

  三、实施方式

  开滦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为国有重点监控企业,其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家会诊工作采取国家和省两级专家会诊方式。开滦集团赵各庄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张家口矿业集团宣东2号矿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周心权任组长的国家指导组会诊,其余27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由省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会诊。

  四、时间安排

  开滦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11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会诊工作安排今年内完成,其它矿井明年底前完成。

  五、工作步骤

  (一) 企业自评阶段。开滦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在10月20日前,完成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评估,并将自评估报告汇总后报省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它煤炭企业,要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评估,并将自评估报告报省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现场专家会诊阶段。10月30日-11月15日,国家专家指导组对开滦集团赵各庄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张家口矿业集团宣东2号煤矿进行专家会诊,形成专家会诊结果。11月15日-12月15日,省级专家组在国家专家组的技术指导下,按照国家专家组会诊模版,对开滦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其他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专家会诊,形成专家会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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