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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投资〔2010〕1567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2335号),2010年,国家安排我省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6680万元,用于新建和改扩建部分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学校基础设施以及购置教学康复训练设备。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并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建筑结构及设计要符合特殊教育需要,保障实际需求和功能完整。

  二、项目建设要按照《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教发〔2009〕5号)实施。本投资项目计划一经下达,不得擅自调整更改。

  三、按照国家要求,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并参照《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教发厅函〔2008〕21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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