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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河北省林业局、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深化供销社改革等工作进行集中督导的通知


  三、督导方法和时间

  总的督导方法是:统一组织、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分工协作。总体以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同时兼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深化供销社改革等工作。具体按各设区市分类排队,每市随机抽取2个县(市)(工作进展较快和相对缓慢的各1个),采取听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导。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设区市和所抽县(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深化供销社改革综合情况汇报,并实地督导检查县级有关工作部署、政策文件、林改档案及配套改革等情况;二是每县(市)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实地调查、走访,或召开乡村干部、示范社示范点负责人和农民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各项改革新进展、新成效、新问题、好建议。

  集中督导时间于11月上中旬开始,用10天左右时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四、人员编组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此次集中督导各部门人员混合编为三个组。根据各项改革进展确定各组督导市、县(市),具体如下:

  第一组由省委农工部刘立明副部长带队,负责对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四市集中督导。组成人员有省委农工部农村改革处处长朱麦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张建国、省林业局林改办科长陈立根、省委农工部农村改革处主任科员李景锋。

  第二组由省林业局刘凤庭副局长带队,负责对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三市集中督导。组成人员有省林业局林改办主任王忠、省委农工部农村改革处调研员李景果、省供销合作总社流通网络处副处长刘志伟、省林业局林改办科长张从哲。

  第三组由省供销社崔葆林巡视员带队,负责对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四市集中督导。组成人员有省供销社合作指导处处长贺宏富、省委农工部农村改革处副调研员田鹏、省林业局林改办副主任赵红军、省供销社主任科员何荣国。

  五、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市委农工委(部)要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督导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形成综合汇报材料;根据督导方法合理安排督导路线,确保督导工作全面深入,取得实效。

  (二)督导过程中,各督导组首先要向市、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大力支持,要注重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接触、多沟通;督导结束后,要与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认真交换意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对这三项改革的关注程度,形成合力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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