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
1、探索多种产学研深度结合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需求,创造更多的原创性科技成果向东湖高新区企业转让,或联合开发科技项目。探索教师、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科技成果评定与支持企业发展挂钩的机制,探索教师、科技人员自由创业和企业高层次人员进校兼职的机制,支持教师、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
2、推动和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鼓励东湖高新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创新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名校、大院、大企业进区设立产业研发组织。对面向企业需求的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省和武汉市科技计划予以优先支持。(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五)着力加强创新基地建设
1、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加强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品开发与测试、大型仪器共享、科技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创业平台建设。积极利用现有公共科技资源,整合形成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武汉科教优势,推动产学研结合,申报、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
2、积极争取中国科学院、教育部等在东湖高新区设立新的科研分支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武汉市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六)着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纠纷应对机制,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对专利申请和重要标准研制按规定给予补贴。省和武汉市及东湖高新区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专利和标准信息服务,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有效转移,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加快专利的实施应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七)着力推动对外开放
1、积极申报建设东湖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武汉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武汉海关)
2、开展多层次国际科技交流,加强与世界著名高科技园区和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配合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企业的产品进出口、对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与服务。(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外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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