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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的意见
(鄂办文〔2010〕43号)


  加快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是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增强产业集群效应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鄂发〔2009〕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立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办文〔2010〕5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挥资源优势为基础,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产业集聚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为支撑,促进农产品加工园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尽快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努力把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成为在全省有重要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积极在组织制订发展规划、优化政策环境、整合地方资源、改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服务体系、对外招商引资等多个方面搭建平台,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快速发展。按照“政府主导、财政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加快园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园区承载力和吸引力。

  (二)坚持突出特色、集聚发展的原则。结合区域经济特色、产品经济特色和地区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优势,培育农产品商标,形成各具特色的园区产业布局。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同时要注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

  (三)坚持龙头带动、科技创新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将产品生产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有机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产业链条式拓展。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重视引进、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着重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深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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