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甘人事[2003]129号)规定执行。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职称外语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规定执行。
三、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0份,内容必须打印,纸张型号为A3,“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工程项目的名称、起止时间、工程规模、是否验收合格(获奖情况)、验收机构(评奖机构)以及本人在该工程中起何作用(工作内容)等,否则不予受理;
3、学历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验证后退还),并附复印件1份;
4、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5、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本人文章所在页面);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单位公示结果1份;
8、单位及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意见;
9、一篇拟答辩的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清样,一式5份,不得注明作者及刊物名称;
10、上报证明材料(不含评审表、简表及论文清样)的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1份,封面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为便于整理,以上证明材料或复印件,要求统一采用A4型号的纸张。
四、建设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所属行业协会(学会)申报评审或考核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除第二条规定的评审材料内容外,另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上须由档案管理单位(部门)和相关协会(学会)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须填写《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附表,一式1份),并由相应部门签注意见。
五、破格晋升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由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写出推荐专题报告一式1份,《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