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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鄂发〔2010〕12号)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破解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难题,加速将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建立健全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创新型湖北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自主创新长效机制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

  我省是科教资源大省,科教人才优势是我省最大的比较优势。多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鄂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科技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逐步提高。但是,我省巨大的科技潜力尚未充分释放,科教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我省科技活动人员总量居全国前列,但人才队伍结构失衡,企业科技人才缺乏;科研基地数量众多,但支撑区域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尚不完善;科技产出在科技论文、获奖成果、申请专利和承担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等方面优势突出,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够明显;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但代表创新活力的中小型企业发展滞后。自主创新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

  自主创新是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湖北突出的优势在科教,崛起的希望在创新。国家先后批准武汉城市圈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湖北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同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大胆革除一切阻碍科技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激发全社会创新潜力,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理顺体制机制是关键。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建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不断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以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创新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等“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加速智力成果资本化、市场化、商品化、产业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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