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确定第五批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0〕61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大力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2010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组织实施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经组织遴选和审核,确定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为第五批“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中医药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务求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制订建设方案,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建设期满,各市卫生局要及时提请省中医药局组织验收,并会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第五批“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五批“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市秦淮区双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市建邺区滨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阴市月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州市泉山区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州市平江区娄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新浦区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淮安市淮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丰市大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扬州市邗江区瓜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