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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确保造林质量

  一要保证苗木质量。主干公路两侧栽植绿化观赏树种的胸径必须在5公分以上,杆高1.8米以上;生态廊道和农开项目区林网建设,杨树苗高必须达到4米以上,胸径2.5公分以上;一般农田林网杨树苗高必须在3米以上,胸径2公分以上,低于3米的杨树苗不准用于造林;环城快速通道两侧补植大叶女贞杆高要达2米以上,胸径5公分以上,柳树杆高2.5米以上,胸径8公分以上。二要确保栽植质量。栽植杨树要坚持实行大坑、深栽、透浇水,树坑直径和深度不低于60公分,栽后及时浇透水高培土。各类工程造林要优先采用当地苗木,坚持先挖坑、后起苗,随起随栽,不栽过夜苗,防止树苗水分丧失和夜间低温冻坏树苗。对新栽幼树要认真清理营养带,保证幼树成活和正常生长;对集中连片栽植的树木,要保证纵横成行,出效果,出景观。三要创新造林模式。积极探索和推广林粮间作、林花间作、林菜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林禽一体等造林模式,既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总体经济效益,又解决农民近期收益问题。

  (四)抓好林业育苗

  一要及早安排。各县(市、区)要及早安排好育苗工作,做到苗木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二要充分发挥国有场圃、育苗专业村、专业户的骨干作用,实现育苗规模化、科学化、基地化、专业化。要注重培育大规格果树苗木,为打造果树专业村奠定坚实的苗木基础。三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育苗新技术。杨树要重点推广107、108等速生、优质、抗病虫品种,力争做到就地育苗、就地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

  (五)筹足用好资金

  一要多方筹措资金。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每年安排不低于县级财政预算支出1%的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各金融单位要切实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积极向花农、林农、果农发放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联保贷款;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二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2011年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花卉苗木品牌打造和鲜切花发展。对积极发展《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中确定的主导花木品种和鲜切花品种的花木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努力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品牌,形成品牌优势。各县(市、区)生态建设扶持资金也要全部足额到位。

  (六)保护建设成果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强化检疫执法,提高控灾减灾能力,控制突发性林木病虫害的传播蔓延,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超限额采伐、无证采伐。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干部群众树立依法治林观念,自觉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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