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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201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许昌市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许昌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和《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林业生态许昌的目标,认真实施《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大力调整花木种植结构,强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抓好生态廊道、村镇绿化和农田防护林体系等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林业生态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总体任务

  全市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造林任务17.81万亩。其中,新增花卉苗木面积5万亩(含鲜切花1.3万亩),完成老基地完善改造任务10万亩;城郊森林及环城林带建设6500亩,生态廊道建设2.16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3.13万亩,山区生态体系建设5.6万亩,村镇绿化1.27万亩;完成林业育苗1.6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任务23.08万亩;完成补植补造2.72万亩;城区新增绿地2595.45亩,改造绿地696.37亩。

  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工作,强化林权登记发证,年底前,山区林权证发放工作要全部完成,平原区发证比例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集体林权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做好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申办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申办成功。持续推行花木产业标准化生产,突出发展鲜切花,强化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花木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以会促建的目的。

  (二)重点工作

  1.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切实提高花木特色产业质量效益,提升“中国花木之都”建设水平。一要强力调整花木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经济价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的名优品种。鲜切花重点发展腊梅、非洲菊、菊花、马蹄莲、百合、剑兰等品种,景观苗木重点发展石楠、紫薇、大叶女贞、悬铃木、栾树、七叶树、造型植物等品种。二要认真抓好老基地改造提升,充分利用市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花农实现标准化生产。三要强化科技支撑,着力引进花卉生产技术人才和科技型花木企业,提高我市花木生产的科技水平。四要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引进企业和种植大户,实现种植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品标准化。五要落实政策扶持,市级以奖代补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的花木企业;特别对花卉生产设施和技术人才引进给以奖补;对按照国家、省、市审定、批准的花卉苗木品种及种植标准组织生产的给予奖励。2011年,新增花卉苗木面积5万亩,其中鲜切花1.3万亩;完成老基地完善改造任务1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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