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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资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完成全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对全面完成我省今年和“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为此,省政府决定于10月份在全省开展“投资促进月”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迅速部署,抓住时机,苦干攻坚,务必掀起新一轮抓项目、抓投资、抓建设的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促进月”活动的主要任务

  “投资促进月”活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藏区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计划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在加快实施铁路、公路、机场、水电站、电网等基础设施和重大工业项目上取得突破;着力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在促进签约项目落地上取得突破;努力加大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入,在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上取得突破;全力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巩固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成果上取得突破;创造条件集中攻坚,在推进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上取得突破;强化前期完善程序,在筹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上取得突破。以更加坚定的决心,以只争朝夕的干劲,以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夺取今年投资和建设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投资促进月”活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

  为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投资目标任务,通过“投资促进月”活动,到10月底基本完成年度90%的投资任务,即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05亿元(不含玉树州)和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完成投资60亿元。具体任务分解和重点工作如下:

  (一)抓好年度目标责任的落实。根据年初分解任务和工作进度,到10月底西宁市要累计完成投资280亿元,海东地区80亿元,海西州110亿元,海南州40亿元,海北州30亿元,黄南州18亿元,玉树恢复重建60亿元,果洛州12亿元,省交通厅80亿元,青藏铁路公司40亿元,兰新铁路甘青公司40亿元,青海机场有限公司5亿元,省电力公司55亿元,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5亿元,省通信管理局10亿元,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27亿元,盐湖集团有限公司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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