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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顺杰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顺杰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湘司许〔2010〕92号)


谭祖顺:

  你《关于申请设立湖南顺杰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顺杰律师事务所。该所为个人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10万元,地址位于攸县城关镇大巷路58号。

  二、负责人:谭祖顺。

  三、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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