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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尽快做好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

  三、带头服务群众,争做公仆型党务工作者。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经常与党员干部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热心为他们服务。
  四、带头遵纪守法,争做讲规矩党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一言一行,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扎实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学习教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干干净净干事,踏踏实实做人。
  五、带头弘扬正气,争做讲正气党务工作者。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做一个有道德、有修养、有诚信的党务干部。在单位做好的干部,在社区做好的公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机关党委党支部 王正芳

  根据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本人结合岗位实际,定准位、知其责、做其事、扬其长、尽其能,作如下承诺:
  一、勤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荣辱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务工作者。
  二、创佳绩。老实做人,扎实做事,团结协作,完成好岗位职责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在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方面争创佳绩。
  三、重服务。牢记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困难同志,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就在身边。
  四、守法纪。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工作流程、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体现在时时处处、点点滴滴,融入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化为自觉行动。
  五、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团结、甘于奉献、真抓实干、昂扬进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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