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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尽快做好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

  4、考核评诺。结合年终考核或评比表彰工作,综合运用领导点评、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全面评价各党支部(总支)和党员开展承诺活动的情况。实行考核评诺结果公开,对未兑现承诺的,要责令其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总支)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指导所联系党组织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总支)要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公开承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搞好工作总结,促进全厅“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有效。
  3、按时上报材料。各党支部(总支)和党员公开承诺材料连同电子稿,请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送厅机关党委审核备案。联系人:王 平,电话:83338112,电子邮箱:wp@jshrss.gov.cn 。
  现将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随本通知印发你们,供各党支部(总支)和党员参考。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机关党委党支部

  为实现机关党建工作走在省级机关前列的目标,根据厅党组的部署和《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机关党委党支部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作如下承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牢固确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总体思路,始终把贯彻落实厅党组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组织优势和联系群众的优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做到在工作思路、工作格局、工作方法上有创新、求实效。按照“五个好、五带头”标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筑牢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二、抓好理论武装指导工作。坚持把“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掌握科学方法,体现根本利益”作为根本目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通过集中辅导、专题活动、专家讲座和学习调研等方式,使理论学习常抓常新,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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