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水平、高标准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合理配置主次干道和支路网密度,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郑州、洛阳等特大城市要按照大都市区标准编制路网规划。加快郑州地铁、洛阳轻轨建设步伐,2013年实现郑州地铁1号线通车。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各省辖市、县(市)要在政策、资金投入、建设用地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加强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2014年全部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43个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加快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和老城区电网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实施电网入地工程。全面实施“气化河南”工程,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提高县城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支持省辖市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中心城市建设大型热电联产机组,鼓励热负荷稳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背压式供热机组,同步规划建设供热管网。加强地下管网建设与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要配套建设市政消防栓和地下公共管沟。加快城市积水点改造,加强城市防洪、消防、抗震等公共安全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加大城镇教育投入,优先支持依据城镇规划布局调整的中小学建设,城市新区开发、老城区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要按标准和规范配套新建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新增居民和进城农民子女能够接受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医疗、文化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达标建设,基本实现公共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十八)加强住房保障能力建设。积极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持适度投资增速,优化商品房供给结构,鼓励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立满足不同收入家庭、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逐步拓宽保障范围,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住房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在产业集聚区投资建设职工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
(十九)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加快中心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网络,推进未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全面推进省辖市建设中水回用工程,2015年中水回用率达到40%。加快推进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到2015年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县级运输、集中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城市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2015年全面完成大中城市建成区内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任务。结合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人工湿地。推进城市周边工矿废弃地和煤矿塌陷区综合整治,根据各地实际依势造湖、造林绿化或改建成为公园或生态园,建设新的城市景观。加强沿黄各省辖市、县(市)黄河湿地以及其他城镇湿地保护治理,加快城市绿地、风景林地和高速铁路、黄河、南水北调沿线城镇生态林带建设,合理布局近郊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商品林。到2015年年底,75%以上城市(含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25%以上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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