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
(豫政〔2010〕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75个百分点,2009年年底达到37.7%;中原城市群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现代城镇体系建设逐步展开,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乡面貌发生可喜变化。尽管我省已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但城镇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较全国平均水平低8.9个百分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中心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需要,城市用水普及率、人均绿地面积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村镇面貌亟待改善;城乡建设投资不足,城中村、旧城改造任务繁重,保障性住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我省城镇化发展特别是城乡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
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省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历史性任务,事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深入、大力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内需动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系统组织,认真实施,并以此为抓手,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带动“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全面加强城镇建设,积极稳妥建设新农村,努力走出一条全面开放、城乡统筹、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