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权限。
1.将贵阳市辖区内的软件企业和产品的认定权、管理权下放贵阳市审核。
2.将贵阳市辖区内的三级、四级计算机系统集成单位和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初审权及管理权下放贵阳市。
(八)其他支持事项。
1.将贵阳市范围内注册资本2亿元以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下放到贵阳市审批,报省主管部门备案。
2.支持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支持做好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扩区服务工作。
4.支持贵阳市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和无水港。
5.将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注册权移交贵阳市卫生局;对今后凡冠名“贵阳”的医疗机构,一律由贵阳市卫生局按照贵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设置许可,报省卫生厅审核后执业,并由贵阳市卫生局进行日常管理。
6.将贵阳市范围内的旅行社初审权、3A级景区评定权、4星级酒店评定权下放贵阳市。贵阳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履行相关权利和责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把评审质量关,经初审或评定后,报省旅游局或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审委员会审定或备案。
7.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上,以贵阳市的环境质量状况为基础,在据实分配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增加总量,对新上的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
三、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切实落实相关责任。要在全省上下营造支持贵阳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直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据自身职能,抓紧研究制定支持贵阳市加快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对本意见已经明确的事项,要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帮助贵阳市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对需要争取国家支持的事项,要想方设法争取,制定时间表,落实具体责任,特事特办,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协调,务求实效。
(二)做好跟踪检查工作。省目标办要把对贵阳市的支持成效纳入对省直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畴。省政府督查室要对有关部门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实施情况,确保支持贵阳市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