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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建和谐税收·共产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建和谐税收·共产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国税党〔2010〕1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党组,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局内各单位:

  现将《“共建和谐税收·共产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共建和谐税收·共产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省局党组的要求,扎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全市国税工作实际,特制定《“共建和谐税收·共产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共建和谐税收·共产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主题活动是全市国税系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在国税系统的具体体现;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具体要求;是推动税收征管服务主业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满意”活动的继续和深化;是服务“两个加快”,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国税事业发展的具体要求。目的是突出党建工作的经常性要求,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国税系统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有利于把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在联系和服务纳税人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推进服务型国税机关建设;有利于各级国税机关党组织“开门建党”,切实加强与纳税人党组织的联系和互动;有利于接受纳税人监督,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建设廉洁高效国税机关;有利于将政治优势和工作优势充分结合,突出税收实践特色,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联系服务纳税人,更好地促进税收征纳关系融洽,为全市“两个加快”提供和谐税收环境;有利于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全市国税事业加快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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