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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下发《关于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联合体内实行财务统一管理,所属各医疗机构财务独立核算,联合体按照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内部结算规则。联合体率先探索推行成本核算和绩效工资制度。

  联合体探索组建统一的后勤服务平台和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的统一采购平台。

  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接受相应的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

  2、统一资源调配

  联合体统筹规划、统一设计信息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探索开展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预约诊疗、双向转诊、会诊、疑难病例讨论、转检、继续教育等院际协作服务,推动资源共享,优化服务流程。

  联合体利用各医疗机构的实验设施,探索搭建功能性医学实验技术平台。联合体内整合资源,探索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查中心和影像诊断中心。

  联合体统筹规划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强化联合体内学科间的优势互补与合作,联袂开展科研和教学。

  联合体的床位资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实行统筹设置和统一调配,鼓励联合体内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床位转化成康复床位、老年护理床位,作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以及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护理需求。

  3、创新服务模式

  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推进服务模式的转变与创新。联合体应注重健康管理,加强居民的健康监测和慢病预防;应注重全专结合,联合体内三、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联合对相关疾病进行诊疗;应注重全程连续,为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建立涵盖治疗、康复和护理功能的连续、全程的服务链。

  4、创新服务手段

  联合体内率先开展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医师多地点执业等服务手段创新。在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基础上,率先搭建统一的预约服务平台,实行联合体统一预约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联合体内率先扩大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在联合体内率先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实现病种的规范化治疗。在联合体内率先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居民健康的监测和管理。在联合体内率先推行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四)联合体的居民就医模式

  在试点阶段,居民与联合体就医实行“软签约”,即试点单位推出就医优惠措施,吸引居民与联合体进行签约就医。通过试点探索,逐步过渡到锁定人群签约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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