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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10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年第3号令)和《融资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融资担保发〔2010〕1号)精神,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请你们结合实际,按照《陕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此次规范整顿工作,对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担保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市、县、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协调推进。要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尽快部署实施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要密切关注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规范整顿工作顺利实施。

  附 件:陕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方案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 件:
  陕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融资担保发〔2010〕1号)要求,为加强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陕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方案》。

  一、规范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审慎经营和审慎监管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规范整顿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大力培育充满生机活力、可持续审慎经营的市场主体,加快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监管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依法维护融资性担保行业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化解业务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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