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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的决定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的决定
(2010年9月30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落实市委关于把土右旗建设成为呼包鄂区域中等城市的重大决策,发挥土右旗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点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一、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的战略意义
  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呼包银经济区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打造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经济区、沿黄沿线经济带和西部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是深入实施市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战略,增强我市在区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呼包鄂经济能量扩散,提升全市整体经济实力,扩张城市规模、拓展城市功能,适应新一轮大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发挥土右旗的自身优势,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土右旗位于呼包银经济区和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自治区西部经济区的腹地,南邻黄河,京包兰铁路、京藏高速公路和110国道横贯域内,处在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确立了土右旗作为包头市辅城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现代农业步伐快速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综合实力显著提高,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具备了进一步集中集聚发展的基础条件。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对于完善呼包鄂区域城镇体系,构建多元支撑地区发展的新增长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带动自治区西部经济区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土右旗中等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土右旗在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经济区中的发展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错位发展。以提升整体经济实力为核心,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基础,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的,突出自身特色,建设工贸型、旅游型、生态型、服务型中等城市。着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包头市的主城功能拓展区、新型产业承载地和现代农业发展带。走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民富裕、社会和谐、城乡一体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到2015年,形成中等城市框架,初具中等城市规模,城市建成区面积31平方公里左右,规划总人口35万人左右,城镇人口2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55%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400亿元,城乡差距明显缩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功能和环境承载力大幅提升,城乡居民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等城市,建成区面积43平方公里左右,规划总人口41万人左右,城镇人口3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75%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800亿元,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收入达到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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