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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房售后维修资金记帐到每套住房的规定》的通知


  附件4:
  天津市公房售后维修资金具结明细清册

  单位名称(全称)        单位:元

序号

业主姓名

住房地址

10%维修资金余额

1%维修资金余额

 

 

 

 

 

 

 

 

 

 

 

 

 

 

 

 

 

 

 

 

 

 

 

 

 

 

 

 

 

 

 

 

 

 

 

 

 

 

 

 

 

 

 

 

 

 

 

 

 

 

 

 

 

 

 

 

 

 

 

 

 

 

 

 

 

 

 

 

 

 

 

 

 

 

 

 

 

 

 

 

 

 

 

 

 

合计(本页小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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