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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房售后维修资金记帐到每套住房的规定》的通知
附件4:
天津市公房售后维修资金具结明细清册
单位名称(全称) 单位:元
序号
业主姓名
住房地址
10%维修资金余额
1%维修资金余额
合计(本页小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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