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甘政办发〔2010〕17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10年3月-6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甘肃银监局及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组成督查组,对2009年以来全省各市州及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估情况
(一)机构成立情况。截至2010年5月底,全省各市州及县市区均成立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其中,9个市州及56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了专职的管理人员。
(二)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为了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先后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评估暂行办法》(甘教厅〔2009〕72号)、《甘肃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甘教厅〔2009〕74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手册》等一系列配套规定。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不断创新贷款工作管理机制,精心设计工作流程,实行“多点一站式”服务。榆中、会宁、陇西、瓜州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工作卓有成效,提前还款的人数和金额不断增加。
(三)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情况。截至2010年5月底,我省申领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已达到9.7万人,累计发放贷款8.69亿元,在全国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20个省区市中位居第4位。其中,2007年共向2.6万人发放助学贷款1.26亿元;2008年共向6.5万人发放助学贷款3.28亿元;2009年共向8.5万人发放贷款4.15亿元。预计2010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将达到13万人,新增贷款将达6.6亿元。
(四)考核评估结果。本次考核评估最终评选出优秀县区8个、良好县市区25个、合格县市区38个(含嘉峪关市)、不合格县市区16个(名单见附件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市州、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各项责任不落实,机构不健全,甚至影响到当地借款人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积极性,已成为制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其中,兰州、金昌、陇南、甘南、临夏等市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从未召开过会议,没有研究部署过相关工作;金昌市和临夏州对所属县市区考核评估工作未进行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