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清运雪工作责任单位及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负责全市清运雪工作部署、总结和表彰。
4.负责各种清运雪工作应急问题的决策、协调和处理。
(三)市清运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市清运雪工作会议筹备和日常清运雪工作部署。
2.负责协调、督促市清运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负责全市清运雪工作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处理。
4.负责市中心区清运雪工作。
(1)负责按照实际情况划分和调整市中心区临街责任单位清运雪范围、路段、面积和任务;
(2)负责市中心区临街责任单位和社会义务运雪单位签订清运雪工作责任状,并督促落实。负责各责任单位积雪景观的考察确定;
(3)负责组建清运雪公司,实行清运雪市场化运作;
(4)负责对责任单位清运雪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检查结果;
(5)负责组织城市居民和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抗灾除暴雪工作,负责督促管理社会义务运雪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及时拉运责任区内积雪;
(6)依托环卫专业队伍,组织对市中心区主要路段实施机械化清雪和融雪剂采购、储存、使用。在保证街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厕所清掏等环卫工作作业质量前提下,组织职工完成市中心区各路口和中小雪市中心区主次街路的积雪清运工作;
(7)负责清运雪相关费用收缴和清运雪资金使用安排。
5.负责及时收集、反馈清运雪工作信息,办好清运雪工作简报,并收集掌握县(市)、区降雪及受灾情况。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县(市)、区按属地管理,负责所属地区清运雪工作组织实施。
2.市中心区成员单位职责。
(1)龙煤鸡西矿业集团负责所属各单位责任区、物业小区及小区临街道路和巷道清运雪工作组织实施。
(2)市财政局负责清运雪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和突发性降雪应急资金追加,确保清运雪设备的补充、养护,以及清运雪物资储备和清运雪工作正常运行。
(3)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冬季清运雪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所属各单位责任区清运雪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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